106學年度體適能教學研習參加辦法
106年度體適能教學研習會第四梯次參加辦法
初級健身指導員培訓
一、依 據:教育部體育署106年3月21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08652號函
二、宗 旨:近年來運動健身產業在健康意識抬頭下逐漸的發展,推出的服務也愈來愈多元,健身指導員需具有完備的運動理論基礎,才能隨時面對瞬息萬變的運動潮流,本次課程乃針對健身教練所應具備的基礎專業以深入淺出的方式介紹給對健身產業有興趣者。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東吳大學
五、承辦單位: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海洋休閒管理系、東吳大學體育室
六、協辦單位:中華民國體適能瑜珈協會
七、舉辦日期與地點:如附件3
第一場(南區):106年11月25日(星期六)至26日(星期日)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第二場(北區):106年12月16日(星期六)至17日(星期日)
東吳大學 城中校區(臺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
八、研習內容:
(一)運動生理系統、營養學等
(二)體能診斷及評估
(三)器材及徒手力量訓練技巧
九、日 程 表:如附件1
十、參加對象:各級學校專兼任體育教師、運動教練、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人士。
十一、報名費用:每人新臺幣3,000元
中華民國體適能瑜珈協會會員新臺幣2,500元(須出示年費繳交收據影本,欲加入體適能瑜珈協會者請見附件4)
以上費用含研習手冊、午餐
十二、參加人數:每場次50人
十三、報 名 表:如附件2
十四、備 註:
(一)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活動舉行前十日通知本會研究發展組,否則概不退
費。
(二)參加人員請依規定向所屬單位申請公(差)假。
(三)研習會期間供應午餐,如需住宿請自行處理。
(四)全程參與者由大專體育總會頒發研習證書,並可參加初級健身指導員證照檢定測驗,通過者可獲頒中華民國體適能瑜珈協會初級健身指導員證照。
十五、注意事項:為維護場地清潔,敬請攜帶毛巾。
附件如下